2021年第一批杭州高新区(滨江) 第三轮“5050计划”入选人才名单的通知
《杭州创业服务网杨晓2021年04月01日讯》
一、申报对象
1.在建德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电子商务运营和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企业、行业商协会、相关机构。
2.全国知名第三方平台及浙江省和杭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指定或推荐的运营服务商。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在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12日登陆建德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完成注册、业务开通,并提交项目申请表。网址:http://122.224.120.2:8081/webhall/webindex.aspx
2.书面申报
项目申请单位在上述建德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线上提交的项目申请表,由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经项目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盖章确认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至市商务局。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审核
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由市商务局汇总审核意见提交至市电商联席会联审。
4.资金兑现
经联审确定后,由市商务局与财政局联合发文,根据项目审核结果拨付资助额。对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同时符合不同财政扶持政策的(含上级各项资金),遵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进行资金扶持。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主体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并提供完税证明,且当年度未发生环保、安全生产、税务、劳资、融资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2.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数据要求真实准确。
3.项目涉及的店铺或自建平台、线上销售总额、相关费用等与申报主体关系明确。
4.申请项目的完成时间均为2020年当年度。
5.相关费用发票取得时间为2020年当年度,其中平台建设项目、国际商标注册、国际认证的服务协议及发票可追溯至上一年(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6.项目申请补助金额保留到百位,费用涉及以外币支付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平均汇率计算(美元汇率按照6.8976计算)。
7.各式书面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并按要求制作封面、目录装订成册。
8.在审核过程中各申报项目单位配合提交相关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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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4/2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